学校主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专业建设

通知公告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祝贺制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荣获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6-04 16:31:41
字号: [双击滚屏]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32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审核、省教育厅研究,药学院制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2013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是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高等学校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在以后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中,将认真学习借鉴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通过加强实验教学改革、加大实验室建设投入,增强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