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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995日(周四)截止

二、报送流程

1.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附件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附件2)、《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3)统计工作;

2.各单位、各院系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3)、《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7);

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报表(即附件1-2)由国资负责从国资系统中导出、生成校验格式文件,院系请将《贵重仪器设备表》报表(即附件3)发送国资处邮箱920113698@qq.com,由国资汇总校对生成校验格式文件,附件4-7报表电子版发送到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指定邮箱:361639049@qq.com;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送统一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中心)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数据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国资处负责附件1-3数据统计和协助教务处完成其他报表的校对和上传工作,科技处负责协助统计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针药结合创新研究中心、医学科研实验中心数据;

2.请各部门填表人员严格按照通知中附件8-14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及时在2017/2018年上报的数据的基础上增加或者删减2019年数据(起止时间201891日至2018831日);

3.新增实验室直接在表格录入信息,已经撤销或者合并的实验室编号不再作为新实验室编号使用。如有疑问,及时联系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4.实验室名称、代码统一按照实验中心名称、代码填报(例如“心理学实验中心”“103706”),涉及实验室名称、代码等相同信息的填报项目所有基表都必须保持前后一致。

5.所有报表数字填写一定要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注意格式和单位。

6.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于828日上午11时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教务处近期组织填报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陕中医实验信息统计群,群号872469512

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堂   邢瑞红   

联系电话:029-38185051 38185054

附件:1.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2.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3.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4.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5.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6.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7.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填表说明(SJ1)

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填表说明(SJ2)

10.贵重仪器设备表填表说明(SJ3)

11.教学实验项目表填表说明(SJ4)

1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填写说明(SJ5)

13.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SJ6)

1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填写说明(SJ7)

15.陕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