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规范我校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了解各院系教学实验室教学开展情况和专职实验员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开展各院系教学实验中心(室)课内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附件)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18年12月26日12时前
二、报送材料
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
三、注意事项
1.各中心承担课内实践教学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涉及实验(含实训)、见习教学环节的所有课程;
2.专职实验员指在实验岗位工作且职称评定为实验序列的人员,满足以上条件者在表格最后一列填写“是”,专任教师统一填写“否”。
http://img.sntcm.edu.cn/HIWCMjw/201812/201812181111016.xls
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