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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 来源:药学院 发布时间:2021-11-02 14:50:08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的意见》(陕教工〔2020〕1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梳理和规范现有基层教学组织,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机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建设目标

(一)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发展所需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需求,对现有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重新进行梳理和规范,通过优化、重构、整合等方式,组建可持续发展、功能完善的基层教学组织;构建校企、校校、校院联合的协同育人中心、虚拟教研室或教学团队,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落实提供基础组织保障。

(二)激发一线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学质量主体意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升,培育形成全校上下重视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教学质量文化,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三)加强“三制”与“三化”建设。“三制”指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考核制管理、基层教研活动实行备案制管理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实行聘用制管理。“三化”即常态化、现代化和成果化。常态化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机制,保障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研组织活动的定期和长期开展,形成常态化工作;现代化指推进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技术与教研组织活动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深度融合,创新现代教育教学方法;成果化指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情况、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业绩等形成成果化内容,开展成果交流与推广。

三、建设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教材、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

(二)特色化原则。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各教学单位依据专业建设特点、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方向、课程育人体系和育人要求,灵活设置基层教学组织的名称与组织形式等。既可以是对原有教学组织的提升完善,亦可创建全新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有效性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须着眼可持续发展和组织活动的常态化、组织活动方式的多样化以及研讨内容多元化开展工作,应以达到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及保障教学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为目的。

(四)全覆盖原则。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校本科各专业的全体专任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和教学管理教师,全员、全过程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教学活动、日常管理、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应把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与教师队伍建设放在同等重要地位,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推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组织设置

(一)设置程序。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实行审核备案制。在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与专业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统筹规划,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由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人事处审批,教务处备案;对于需要跨教学单位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包括跨校的虚拟教研室),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牵头论证审核,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负责人选聘与基本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教学单位选聘,人事处、教务处备案,任期五年。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应由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教学与研究水平高、教学改革成果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潜心本科教育教学的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基层教学组织应设置秘书等职务,协助负责人开展相关工作。

为保证基层教学组织的正常运作与管理,对10人及以下的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设1个主任岗位。对10人-20人(含)以下的基层教学组织可酌情设置1个主任岗位和不多于1个的副主任岗位;对20人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可酌情设置1个主任岗位和不多于2个的副主任岗位。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由各教学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其考核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出台相关制度与个人工作量减免、收入分配、晋级晋升和奖励等挂钩;学校对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评奖评优、教研教改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工作职责与任务

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改革成效、课程建设成果、课堂教学效果等为抓手,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师德师风,提升业务能力。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基层教学组织的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管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制定。通过严格落实新进教师培训制度、新开课开新课制度、集体教研制度、同行听课制度等,严把教学质量关,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任务。

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工作规范、教研室工作条例、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教师手册等文件,并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落实。定期对教学档案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检查,确保教学档案完整齐备;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教学设计、考试试卷(命题)、毕业论文或设计等)

(三)服务专业发展,建设教学资源。加强相关学科、相关行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参与制定并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在学科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符合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标准。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课程、混合式课程等一流课程建设。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开展试题库、资源库、一流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四)组织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讨。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学业评价、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科教融合、课程整合教学模式加强虚拟仿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课程建设与实习实训指导;推进过程化考核和多元化考核评价改革。引导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类项目,推动教师运用教育理论和研究指导教学,并在学术层上对教与学的规律进行研究,促进教学学术的深入开展。

(五)组织集体教研,规范课堂教学。有计划、有目的、认真合理地安排本教学组织集体教研活动,集体制作高质量的教学课件;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同行评议。定期组织教师学习研讨国家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教学规范等文件,确保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严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底线。

(六)开展教学反思,完善教学评价。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再认识、再思考,对课程考试成绩、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反思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有效开展多种形式教学评价,对于认定为教学不合格的人员,在职称评审、各类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七)加强团队建设,培育教学文化。组建一支业务氛围融洽、能力互补、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教学模式,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落实教授副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加强教师梯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有计划安排教师赴国内外高校进修培训学习等,形成完善的教学研修制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实行新教师助教制和青年教师导师制,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线发布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学术动态,促进跨学科、跨院系教师间的资源共享和教学合作,形成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人事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院长为成员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进行总体规划。

各教学单位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并从教学业务费中划出不少于10%的比例用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二)健全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跨学科、跨院系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由牵头教师所在学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备人事处、教务处。学院对考评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在评奖评优、教研教改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负责对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和抽检,跨学科、跨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情况列入牵头教师所在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范围。考核周期为一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可认定成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在评奖评优、教研教改申请、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予以专项资金开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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