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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9-27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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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级讨论和民主评议,药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教工代表、学生代表发表意见,并经药学院党政联会议通过,拟推荐以下3名学生:

学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518050102418

中药1802

  

518050101422

中药1801

乔佳欣

519050101446

制药1901班

陈清梅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存有异议,请于2021108日(星期)下午18时前向药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药学院4202反映。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办)029-38183519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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