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下午五点,药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4420教室学习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会议由药学院党委书记张冬青主持,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薇传达了章程内容。
章程由十个部分组成。总则包括学校名称、注册地址、学校性质和校训等内容,承办者与学校中规定了承办者和学校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明确了组织机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依法成立董事会和校友会,规定了资产管理、经费与财务制度,明确了校徽、校旗、校歌和校庆日。
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制定章程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的良好契机,是彰显学校大学精神和文化的最佳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