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科研管理系统在试运行阶段发现有技术漏洞,统计信息有误差。为准确做好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对2021年度科技活动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原则
按照“谁填表,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计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位老师如实填写《2021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附件1)》,各二级院(系、部、科研平台)的单位负责人、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的真实性,汇总填写《2021年度科技活动部门统计表(附件2)》、《2021年度教材编写汇总表》。
二、统计内容
1.科研项目
本年度新立项和研究周期内的科研项目,超过研究周期的科研项目不在统计范围。
2.科技奖项
科技成果主要包括本年度从我校申报并获得各级政府、学会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类奖项及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当年获批的(取得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学术论文
统计本年度以“陕西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期刊论文,期刊须有ISSN或CN号、由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带教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填报(通讯作者请备注第一作者身份),高水平论文应提交检索证明。
4.论著
统计本年度出版的各类书籍(须有ISBN号和CIP号),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论著类需提交原件,不见原件者不计分。专著、译著等原件报送至科技处,教材原件并附教材封面、版权页、编委名单共3页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统计后原件归档学校档案室,不返还。
5.学术交流
统计本年度内出席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以及社科人员受聘讲学(受对方聘请,传播科学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不包括以培训大学大专、本科生为目的的受聘老师)、社会考察和进修学习等。
6.主办/承办学术会议
各部门主办/承办的各级学术会议。
三、统计报送要求及时间
1、本年度统计工作以各院(系、部、中心、科研平台)为单位进行上报,行政各职能处室人员从本人所属学科专业所在的二级单位上报。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当面提交纸质版统计表的老师,请签字后扫描电子版发给所属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汇总打印提交纸质版。
2.所有填报科研成果的取得时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凡有选择项的内容选择合适类别即可,其他无选择项的内容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个人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个人统计表进行填写。各院(系、部、科研平台)应指定专人审核、填写部门汇总表,汇总表中的主办承办学术会议情况,由所属部门科研秘书填写。所有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盖章,个人统计表须本人签名确认,经部门审核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2021年1月5日17:00之前将部门汇总表、个人统计表各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按照“汇总表——个人表——相关证明材料”顺序放置,要求汇总表人员顺序与个人表排序一致,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教材编写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419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4.表中除积分栏外,所有栏目填写时不可出现缺项。
5.科技活动统计过程中有虚假行为者,视为科研不诚信行为,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违背科研诚信行为查处工作实施细则》(陕中医【2021】1号)相关条例处理。
6.如有其他本表未列科技成果,请与科技处联系。
7.逾期未报、漏报者,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 晶 杨 洁 吕沛然38185062
孙 琛 史励柯 辛佳静38185061(科技处)
联系人:于雪珂38180218(教务处)
科技处电子邮箱:shaanxi-tcm@163.com
教务处电子邮箱:sntcmjwc@126.com
附件1:2021年度科技活动个人统计表
附件2:2021年度科技活动部门汇总表
附件3: 2021年度教材编写汇总表
科技处
教务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