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1-2023年)》(附件1)。
(二)项目类别
1.常规项目:包括重点攻关、重点及一般项目。各单位限报1项重点攻关或重点项目,限报1-2项一般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
2.专项项目:青年专项。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特设立青年专项。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持人年龄不大于40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的均可申报。各单位限报1项。
3.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院限1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跨学院(专业)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6.在研、未结题的省级、校级教改课题不能申报此次项目;鼓励已结题、有一定研究基础的校级教改课题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项目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30%内。
3.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5.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校内评审
(一)申报单位评审与推荐
各教学管理部门、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和内容评审,按限报项目数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完成时间:9月8日-24日。
(二)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第二轮形式审查,对经院系推荐并通过二轮形审的申报项目予以公示。成立学校评审小组,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择优推荐参与省级项目申报。
完成时间:9月25日-30日。
四、申报材料
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分为纸质材料报送和网络申报两个部分。
(一)纸质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推荐函1份。
2.《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为PDF格式)一式1份。请各单位用牛皮纸袋封装申报材料,并在纸袋外黏贴项目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pzx38185261@126.com(文件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名称+2021省教改申报材料”)。
4.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材料申报
学校拟推荐项目在“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系统”(http://124.115.170.218),填写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辛静 赵陶 联系电话:38185261
附件:1.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21-2023年)
2.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不随文发放,请在高教中心网站上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