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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NaN 发表时间:2016-04-25 16: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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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我校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团队,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陕西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现将大赛实施方案印发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指导学生踊跃报名参赛。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6413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陕西中医药大学主办,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共同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王瑞辉担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科技处、宣传部、各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校长王瑞辉兼任,成员由教务处杨景峰、卫昊、陈丹丹组成。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赛程安排

1. 报名、作品提交阶段

时间:415日至531

各阶段比赛均须使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组织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425日至年525日。各院系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6的比例(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6个参赛项目)组织学生参赛,并于531日前将本单位报名情况及参赛作品汇总(见附件1)上报组委会办公室。报名阶段,组委会将举办大赛动员大会、专题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

2. 校级初赛阶段

时间:61日至610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分类评审,并遴选优秀作品备战参加省级复赛。

3.作品完善阶段

时间:611日至630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各团队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大赛季组委会将选拔修改后的参赛作品上报省级复赛组委会。

3. 省级复赛阶段

时间:7月至9

赛程详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2016]4号)。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级复赛结果,对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进行集训,备战国赛。

4.全国总决赛

时间:10月中下旬

赛程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

七、大赛奖励与经费管理

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奖数为参赛队伍总数的5%,银奖数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0%,铜奖数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5%,并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大赛经费管理,及获奖团队、个人的奖励办法,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八、有关要求

1.做好大赛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2. 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平台。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比赛,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大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 请各院系于2016415日(星期五)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请各院系指定1-2名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547867875),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丹丹

电话:029-3818536033691100

电子邮箱:9927549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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