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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0-25 15: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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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11级、12级、13级各班:

    为了全面总结一年来我院学生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全面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13-201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据陕中院党办字(2005)第13号《关于印发〈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综合考评。

二、依据陕中院党办字(2005)第14号《关于印发〈陕西中医学院“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评选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单项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限定为:

1、学习成绩优异先进个人:智育素质测评单项居班级前3名,每学年考试课程均在85分以上者;提供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打印成绩单请周一和周四早上持本人考试证去考籍科打印(与外语先进不能重报)。

2、外语学习先进个人条件:外语成绩特别突出,在2013-2014学年度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者成绩在426分以上)。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2013-2014学年度在院学报发表本专业相关文章一篇以上者,在学院以外合法刊物发表有价值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者(均限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校级科技、学术活动、科技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者(限前三名);提供杂志、证书或红头文件复印件。

4、文艺先进个人: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比赛获得校级一等(限前三名)、市级二等及以上(限前五名)、省级三等及以上(全体参与人);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复印件。

5、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2014年校运动会获两项第一或破纪录者、或在校级以上比赛获前3名、或破高校纪录者;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复印件。

6、申报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须附集体申报材料。12级和13级非毕业班各班最多推荐一个三好标兵(推荐的三好标兵评上之后本班减去一个校级三好),须附个人申报材料,后由党政联席会进行联评。

    三、依据陕中院办字(2007)第65号《关于印发《陕西中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等七个文件的通知》中的《陕西中医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评选获奖学金的优秀学生。

四、依据陕中院党学字(2005)第2号《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评选硕士研究生先进个人。

五、在2013-2014年度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参评。

六、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抓紧上报评选结果及支撑材料,1028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名额作废。各班级上报名额不得突破限定比例,上报材料须经班主任签字

药学院党总支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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