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及陕西省扶贫办《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6〕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实施教育精准资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识别,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精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抓好精准识别,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认定工作,是实施教育精准资助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有效的信息采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定为高校精准资助的对象,确保“一个对象也不能少”,把好精准资助的第一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
二、具体办法
在校学生(仅指农村户口学生,陕西籍和非陕西籍)应填写全省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证明表》),《证明表》也可从我校学工部网页下载,或者由辅导员群传递至各学生班级群;学生本人填写后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签名并写上联系电话,由所在院(系)统一回收,于5月20日前交学校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统一盖章后返给各院(系),学生收到学校返回的《证明表》之后,于暑假期间回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查询信息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开学报到时交回所在院(系)。
对招录的2016级新生,学校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证明表》及相关情况说明,让新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如果新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由新生本人直接到其所在县(区)扶贫办办理相关手续。对查询后确认是最新有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在《证明表》“学生家庭所在县(区)扶贫办审核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户主及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经办人员及主要领导必须签字、填写办公室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新生报到注册后由各院(系)回收《证明表》。
三、相关要求
(一)院(系)要大力宣传我省精准资助政策,通过班会、校园网、宣传橱窗及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的目的、对象、申请方式等政策内容及相应的办理程序。要将《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电子版上传到校园网等地方供学生下载,同时将纸质版发给需要的学生,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能够及时在家庭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好证明并将《证明表》交回学校,确保我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院(系)对学生(包含2016级新生)在开学时提供的《证明表》要认真审查,如果发现表中有关内容与学生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积极与学生所在县(区)扶贫办联系核查,排除虚假证明。院(系)在宣传相关政策过程中,应加大诚信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一旦发现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学校将从严处理。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查询部门为各县(区)扶贫办。学生在查询办理过程中如有困难或者阻碍,可与省扶贫办联系,联系人:来国超,电话:029—87292965
学 生 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