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分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学生分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分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分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分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地制定、安排、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部长请假必须得到主管主席批准,干事请假必须得到部长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必须半月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在新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主管主席。
(二)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门组织活动须提前两周提交工作计划。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分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
(七)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者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八)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并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九)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十)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分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分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二)学生分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三)学生分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分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分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四)学生分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五)学生分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及主管老师。
(六)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七)学生分会举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查看《学生分会干部值班表》。
(二)值班地点:辅导员办公室。
(三)值班人员:由学生分会主席团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找人代替。
(四)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五)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六)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八)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九)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十)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分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十一)值班人员需认真负责地协助老师处理各种事务。
第六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分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分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分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考核对象:药学院学生分会所有成员。
(一)有以下情形者,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三次学生分会内部通报批评;第四次开除出学生分会。
1.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泄露学生分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重大失职,对学生分会声誉造成影响。
6.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分会声誉。
8.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
(二)有以下情形者,第一次学生分会内部通报批评;第二次开除出学生分会。
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分会形象。
3.以学生分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三)以下情况者一经查实开除出学生分会。
1.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分会。
2.无故顶撞老师。
3.期末考试有三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四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分会。
(四)有以下突出表现者期末评奖评优优先考虑。
1.工作积极(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干事)。
2.非实践部的人拉到赞助。
3.所组织的活动创新性强。
4.学习成绩优异。
5.对于老师和主席团交代的任务认真负责的完成。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分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药学院学生分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