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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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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药学院团总支章程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11-19 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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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陕西中医学院药学院团总支是药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本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以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作“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大学生,努力成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世纪人才为宗旨。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

    第三条  为了保证团总支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总支的内部管理、提高团总支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团总支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机构

    药学院团总支下设秘书部、社团部、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和外联部六个部门,及缘梦轩文学社、英语沙龙俱乐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美珈社四个社团组织。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凡取得陕西中医学院药学院学籍的本科生,均可加入本组织。

    (一)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在本组织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批评、监督本会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对本组织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反映我院在校学生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参加本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科技、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的权利;

    (二)成员员应履行如下基本义务:

    1.遵守本组织章程,执行本组织决议;

    2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自觉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思想素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艺活动,争做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4.有向书记团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5.有在组织会议上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参加表决的义务;

                   第四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团总支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会。

    (二)请假必须亲自向书记团说明原因,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视情况而定是否需要书记团成员在场。

                   第五章 工作制度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秘书部保存。

    ()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秘书部存档。

    ()各部组织活动前一到两周向书记团交活动策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书记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秘书部负责保管好各种电子档案,把一切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各部设置专门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各部门根据团总支章程,制定本部门、本社团的制度条例;

     

                  第六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团总支各负责人与委员的管理,提高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加分标准;

    1、全学年全勤者加1分;

    2、全学年工作表现突出者加2分(该项加分由秘书部根据全年工作表现拟订交书记团审议通过,不超过干部总数的10%);

    3、向院报或校报发表文章,一经采用每篇加1分;

    4、获得院级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一次加0.5分;

    5、书记团会议内部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

    6、以上加分加满至干部测评考核标准分为止,不足考核标准分,以实际分值计算;

    7、策划并组织活动者,每人每次加1分;

    8、以上各项不得重复加分;

    (二)减分因素:

    1、无故旷会者一次扣0.5分;

    2、无故不值班一次扣0.5分;

    3、参加会议、活动、学习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一次扣0.2分、

    4、在团总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及测评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者扣1分;

    5、工作态度恶劣、积极性不高或言行举止有损团总支形象扣分不得少于1分,直至扣完基评分(基评分为20分)为止。

    (三)奖励规定:

    1、在团总支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经团总支书记团会议决定可给予院级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2、在团总支日常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经团总支书记团会议内部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处罚规定:

    1、工作态度恶劣、积极性不高或言行举止有损团总支形象者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团总支;

    2、参与酗酒、打架闹事、盗窃等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直接给予开除团总支的处分;

    3.经他人举报,书记团调查取证,情况属实者,视情节恶劣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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