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学生管理

通知公告

公寓

药学院排查规范化住宿情况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4-21 16:20:37
字号: [双击滚屏]

2016年4月19日12点20分,毕娴老师,生活部部长雷娜生活部干事何彩艳梁鹏涛对10号公寓楼集中突击检查,主要是检查卫生的日常保持状况和规范化住宿情况。

 

我校公寓管理原则是:学生集中住宿,由院系、学工部公寓管理科、后勤处统一管理。此次检查主要强调以下住宿规范:

1、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需要调整时,应向院系提出申请,经由学工部公寓管理科批准方可办理调宿

2、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公寓管理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3、严格禁止出租床位

4、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他人。

5、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

 

本次突击检查,未发现在外住宿、留宿他人、出租床铺、用违章电器的情况。但卫生状况还有待提高。对10#1楼的个别男生宿舍提出批评。问题主要有:没有明确的值日制度,打扫卫生不及时,垃圾处理不及时,宿舍的空气质量不好,有异味,;宿舍学习氛围较差,扎堆打网游,作息时间不规律。

请班主任老师对涉及的班级,进行及时整顿,开展批评教育。重申宿舍住宿规范,严禁大功率级违章电器的使用,警钟长鸣,安全牢记在心。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