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海静,女,1962年7月1日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一级主任药师(专业技术二级),陕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984年7月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至今,主要从事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以及药包材等监管检验技术的开发和质量研究工作。
现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兼任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国家药典委员会生化药品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药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评审员,中国药学会药物质量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新药、化妆品评审专家,国家GSP认证专家,国家执业药师工作专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原卫生部餐饮食品安全应急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药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咨询专家,《药物分析杂志》、《中国药品标准》编委等职务。
近年来,先后主持完成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部“十一五”、“十二五”规划重大新药创制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研项目、世界银行资助国家环境保护部项目、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等项目近20项,先后编写出版专著7部,发表研究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源刊论文6篇;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项;获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个人曾获得陕西省五一劳动模范、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十大药监之星”、第11届“中国药学发展奖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奖突出成就奖”等荣誉称号。
主要研究方向:中药物质基础分析;药物质量标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