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中药学专业各位同学、导师:
2018届中药学专业学生,经过第一阶段的师承学习,已经进入第二届单师承学习,药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的过程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巩固“中药学专业思邈人才培养示范区”教学改革成果,按照我校2017班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通过《中药学专业师承教学计划与考核》(附),于2018年3月进行阶段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8届中药学专业学生、导师依据文件要求,填写考核表格(附表2 注明第二阶段)。
二、考核形式
按教师所在教研室、实验中心进行小组汇报(PPT),汇报时间:10分钟(含提问时间),人数较少的部门可自行协调,与学科相近的教研室或实验中心合并进行,协同创新中心单独组织,要求同校本部,考核小组成员需三人以上。
三、报送要求
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于3月30日前将附表2纸质文档(导师签字)交药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91855565@qq.com。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29-38185165
附件:附表1中药学专业师承教学阶段分级分类教学安排
附表2 学生师承教学阶段性小结
附表3 中药学专业师承学习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