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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通知公告

中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关于2018届中药学专业学生师承学习第二阶段考核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3-19 09: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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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届中药学专业各位同学、导师:

  2018届中药学专业学生,经过第一阶段的师承学习,已经进入第二届单师承学习,药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的过程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巩固“中药学专业思邈人才培养示范区”教学改革成果,按照我校2017班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通过《中药学专业师承教学计划与考核》(附),2018年3月进行阶段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8届中药学专业学生、导师依据文件要求,填写考核表格(附表2 注明第二阶段)。

  二、考核形式

  按教师所在教研室、实验中心进行小组汇报(PPT),汇报时间:10分钟(含提问时间),人数较少的部门可自行协调,与学科相近的教研室或实验中心合并进行,协同创新中心单独组织,要求同校本部,考核小组成员需三人以上。

  三、报送要求

  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3月30日前将附表2纸质文档(导师签字)交药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91855565@qq.com。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29-38185165

  附件:附表1中药学专业师承教学阶段分级分类教学安排

           附表2 学生师承教学阶段性小结

           附表3 中药学专业师承学习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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