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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通知公告

本科生教育

关于修订药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NaN 发表时间:2016-11-11 18: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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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工作组和专业负责人: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文件,是组织教育教学过程、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教学改革的主要依据。为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完善培养路径,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务实作风和职业素养的高级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根据陕中大教办[2016]85号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201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药学院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领导,药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长:王昌利  张冬青

  副组长:史亚军  程虎印    

   员:颜永刚  郭东艳  胡本祥  张丽华  宋  逍  李  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学院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逍、李娜兼任。

  (二)为了有效推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把每一个工作环节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工作板块内容和各自工作职责,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如下:

  1.专业目标建设组

    长:王昌利

  副组长:史亚军

    员:王    颜永刚  郭东艳  胡本祥  张丽华    

  工作组织协调人:宋  

  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各专业负责人(专家组)制订各自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要求及实现途径,学制、时间安排、学时学分及具体安排,主干课程、核心课程及授予学位,培养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课程体系及设置要求等。

  2.教学建设组

    长:王昌利

  副组长:程虎印

    员:李    吴建华  陈姗姗

  工作组织协调人:李  

  主要工作职责:紧密配合专业目标建设组和专业负责人(专家组),根据其所确定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要求及实现途径内容等;协助审核建立各专业培养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课程体系及设置要求;制订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各学期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

  3.联络协调组

    长:张冬青

  副组长:程虎印    

    员:李    吴建华  陈姗姗  毕璟娴

  工作组织协调人:吴建华  陈姗姗

  协调有关院系,配合(各专业)专家组商定所有6个本科专业有关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计划;联络校内外广泛利益方(用人单位、学生及家长代表、教师、业内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等)参与调研论证。

  4.(各专业)专家组

  建议成立。由每个专业负责人牵头,组建本专业3—5人的专家组,一同研究确定人才培养计划核心内容,如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专业培养规格要求及实现途径,学时学分及具体安排,确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及授予学位,培养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课程体系及设置要求等,负责起草、完成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修订方案。本组工作可邀请教育教学管理专家参与讨论。

  二、修订依据

  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3年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见附件一)

  2.《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见附件二)。

  三、修订范围

  药学院所有6个本科专业。

  四、工作要求

  1.所有参与本轮次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修订的各小组及其成员,尤其是各专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3年版),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准确把握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方法。

  2.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符合学校的办学特色与定位,要结合各专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科学合理地定位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3.要注重人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修订工作要紧密结合国家、区域卫生与健康产业发展趋势,前期调研或论证会要充分征求广泛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和论证报告,确保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科学稳定推进。为全面统筹本次修订工作,教务处也将安排人员全程参与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议。

  4.要注意人才培养方案的延续性,要在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框架不变的情况下,结合专业特点和市场需求,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选特色鲜明的创新类课程,优化切合实际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完善创新创业培养环节,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为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供更大空间。

  5.按照“厚基础、重创新、高素质、强能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各专业制订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培养方案,供学生跨学科修读,大力促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实施卓越计划、实验班、创新创业的专业,应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结合产业、专业、行业特点,制订卓越人才培养教学计划。鼓励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的人才培养经验,突破原有培养方案的限制,整合优化课程资源,加强知识综合与学科交叉,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与学习能力的达成,形成新的培养模式,重构人才培养方案。

  6.各小组及其成员必须忠实履行各自职责,领导以身作则,目标明确但通力协作,严格按照我院《药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安排》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遇到问题、疑惑或困难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推诿贻误,克服困难,保证顺利推进。

  7.各专业负责人指定(各专业)专家组培养计划执笔人收集整理专门文档资料,包括上级文件、国家标准、原有工作资料;会议记录;调研、研讨等工作记录等。

  五、修订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6年10月)

  1.起草并完善《药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安排》,报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与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召开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动员会。

  3.成立各工作组,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调研计划,联络协调组首先启动,紧密配合各专业广泛利益方的前期调研工作。

  (二)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2016年11月)

  各专业负责人结合前期调研结果,在专业目标建设组的指导、教学建设组密切协同下,执笔人起草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草案形成后,联络协调组召集专题论证会,论证专家由校内外专家、学生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等广泛利益方组成,形成的论证意见和修订方案由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目标建设组审定后于2016年11月18日之前报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与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充分论证后形成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验收、完善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

  1.学校分学科组织有关专家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基本要求,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二次论证。

  2.反馈专家论证意见,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并上报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与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新方案从2017级新生开始执行。

   

  附件一

  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3年版)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附件二

  1.《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2版) 

   

   

  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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