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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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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陕西中医药大学 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11-11 18: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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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蓝图,是学校组织教学、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建国内一流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务实作风和职业素养的高级复合型应用性人才。现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在201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修订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观,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厚基础、重创新、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要求,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协调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注重创新创业精神及能力的培养,营造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良好空间。充分体现教育与教学相结合、专业与通识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思想,强化综合改革,推动学生学习理念的转变,形成立体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性原则,注重体现专业特色。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按照“厚基础,重创新,高素质,强能力”的培养原则,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素质的新要求,并经各利益方充分研讨论证;要突出各专业的内在逻辑,既要遵循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思想和要求,又要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构建符合专业特点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

  (二)坚持连续性原则,注重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专业要认真研究总结,充分吸取以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的变化趋势以及专业和学科发展的趋势,吸收最新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创造性开展新一轮的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前沿性。注重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促进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加强学科专业的课程整合,坚持共性与注重特色相结合。

  (三)坚持创新性原则,注重培养创新精神。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符合专业特点,具有专业特色和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为核心,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将创新理念融入专业教育体系;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推进实践教学全程化,有效利用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坚持个性化原则,促进学生分类成才。以学校人才培养总体框架为基础,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认真研读领会落实国家相应专业类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又独具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选择权,科学设置专业方向课程,提高课程修读的针对性,为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提供空间。

      (五)坚持需求性原则,注重加强职业对接。积极探索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对接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设置课程,加强学生执业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医药事业和大健康产业培养合格人才。

  三、总体思路

  (一)科学定位,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

  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健康产业发展,培养基础厚、专业精、素质优、能力强、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兼备、具有创新能力和务实作风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各专业应从高等教育特点和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出发,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取向,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类型、规格和质量标准。

  (二)转变观念,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鼓励各院系结合各专业的情况,依托学科的优势,深化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按照“厚基础、重创新、高素质、强能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辅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校地合作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等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

  (三)优化课程结构,完善创新创业类课程设置

  依据“加强基础、拓宽专业、突出实践、注重特色”的原则,整体优化课程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课程设置统一采用“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体系,即各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平台(含创业类课程)、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含创新类课程)三个平台构成,每个平台下设若干课程模块。全校统一设置通识教育平台,不同专业设置相应的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

  创新创业类课程由线上和线下课程组成,要求总学分不低于8学分,其中必修课5学分,包括职业规划1.5学分、就业指导1.5学分、创新类课程2学分;选修课3学分,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1学分,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计划项目、比赛、论文等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占2学分(具体按照课外教育8学分项下标准认定,同时纳入课外8学分计分范畴)。另外,创新类课程要求与专业培养目标有机结合,鼓励学科交叉,体现专业特色,具体课程由院系选定。

  (四)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凡进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内容,要明确教学目标、管理规范和考核要求,增强实践教学实效性。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加大专业实践教学时间和课程比重,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的比重为:医、工、理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30%;文、管理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15%。各院系部要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五)强化考试改革,实行分阶段水平测试

  进一步强化考试制度改革,全校各专业学生均实行分阶段水平测试。临床类专业学生第三学年末进行基础知识水平考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大四年级开始临床专业课学习;第四学年末进行临床知识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转入临床实习;毕业前进行临床技能综合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其他专业相应提前一年。以上考核均计入一定学分,且每个阶段考试不合格者均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留级学习,具体按学校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发挥优势,凸显专业办学特色

  在遵循学校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基础上,各院系部应根据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师资水平、办学历史和条件、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发展规划以及毕业生的服务面向等实际情况,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加强学科的交叉渗透,强化专业特点,在专业培养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训练等方面突出专业的优势与特色。

  四、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

  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要求及实现路径、学制与修业年限、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条件、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比例、教学进程安排等。培养方案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

  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规范填写。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即培养方案所要培养的人才的类型、规格和质量标准。

  我校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表述为:本专业旨在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②掌握……(理论、知识、技能)的,③具备……(能力、素养)的,④能在……(部门),从事……(工作)的⑤人才定位(如: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专业培养规格要求及实现路径

  “培养规格”是对培养目标的细化,应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体现社会对相关专业人才特有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应分别做出以下说明。“实现路径”是对培养规格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实现其要求相适应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环节。

  1、知识结构要求

      工具性知识:包括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方法论、科研方法和科研论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思想道德、政治学、艺术、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自然科学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和生命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专业知识:包括根据专业确定的主干学科的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方向知识。

  2、能力结构要求

      获取知识的能力:包括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应用知识能力:包括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医学综合能力。

      创新创业能力: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实验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创业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团体意识。

      文化素质:包括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现代意识和人际交往意识。

      科学素质:包括科学思维方法、科学研究方法、求实创新意识、科学素养。

      医学职业素质:包括生命价值意识、敬业奉献意识、大医精诚意识。

  身心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四)学制、时间分配、学时学分要求及具体安排

  1、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管理,除休学创业情况外,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在校修读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五年的本科在校修读年限为4-7年。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经学校评估可延长2-5年。

  2、时间分配

  本科四年制计划教学158周,五年制计划教学206周,各学期原则上按20周安排。四年制具体安排为:第1学期18周,教学14周,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2周,考试和机动2周;第2-7学期20周,教学18周,考试和机动2周;第8学期为20周,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各1周,其余主要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五年制具体安排为:第1学期18周,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2周,教学14周,考试和机动2周;第2-7学期20周,教学18周,考试和机动2周;第8学期为16周,教学14周,考试和机动2周;第9~10学期52周,毕业实习岗前教育1周,毕业实习46周、临床技能考核1周和毕业论文(设计)4周。

  学校实行每学年春、秋两个学期制。每学期确保有18周用于教学(含实践教学)。为保证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各学院可根据教学安排从春季学期中拿出2-3周时间,结合暑假安排短学期教学,集中进行课程实习、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创新型实验以及组织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

  周学时设置要求:应充分考虑学习负担的合理分布,体现“先紧后松”的原则,第一、二学年每周适当增大教学量,最高不得超过周学时26学时;第三、四学年适当减少,最低不得低于周学时18学时。

  3、学时学分要求及具体安排

  本科五年制,课内总学时全校各专业原则上应控制在3100—3300学时;本科四年制,课内总学时全院各专业原则上应控制在28003000学时。

  本科五年制课内课堂教学总学分(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方向平台课程)控制在170-180学分之间,集中实践教学医学类专业52学分(非医学类根据专业特点确定),课外培养8学分;本科四年制,课内课堂教学总学分控制(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方向平台课程)在155-165学分之间,集中实践教学药学类专业为20学分(非药学类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确定),课外培养8学分。

  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原则上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为7:3,其中必修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70%,选修课学分约占总学分30%左右,各专业可依据专业特点进行微调。各专业要严格规定学生毕业须修满的最低总学分数以及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最低学分数。

  4、学分计算办法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计算学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取值0或5,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学时与学分的折算方法为:

  理论课程教学、实验(训)课、上机学分数=课内总学时/18;

  公共体育课程学分数=课内总学时/32;

  集中实践环节学分数=实践教学周数。

  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学时不足16学时,不纳入课程学分计算。

  毕业论文4学分。

  (五)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授予学位

  1、主干学科

  要参照教育部或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本科***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每个专业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

  2、核心课程

  要参照教育部或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本科***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每个专业一般设置10-14门课程。

  3、基本学制和授予学位

  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执行。

  (六)课程体系及设置要求

  1、课程体系

  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按照“平台+模块”统一设置,各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三个部分构成。通识教育平台设置的课程约占课内学时的30 %左右;学科基础课平台共约占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共约占课内总学时的40%左右。

  教务处组织设置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各院系部负责设置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实行课程归口管理。

  2、各类平台课程的设置要求

  1)通识教育平台:包含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开设的课程,包括线下课程和线上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身心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及创新创业能力,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课程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及思想品德课程(两课)、英语课、计算机基础教育课、体育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安全教育等;选修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人文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大学生创业基础等类型的课程。

  2)学科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是培养本专业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群,是学习专业课程的基础。是指按照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一级学科门类下设的二级学科门类进行设置的课程。学科基础课属必修课程。

  3)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平台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为学生毕业时选择职业及日后发展安排的专业技能课程包含深化专业基础、培养专业技能和拓宽就业口径的课程和融合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创新类课程。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专业方向平台的课程设置应当注重体现我校专业自身的特点和我校的办学特色。专业方向课平台的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选修课又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又分为课程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

  1、课程实践教学:包括与课程同时进行的实验实训、见习等。

  2、集中实践教学:是指课程以外的实践教学。主要内容包括: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社会实践与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项目。集中实践环节各院系部可根据不同专业合理安排。应确保每项实践环节均应有明确规范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医学类约为6.5:3.5,非医学类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八)第二课堂(8学分)

  第二课堂指学生参加的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个性,培养特长;鼓励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以适应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其中创新创业类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不少于2个学分。具体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2:

  陕西中医药大学

  X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                            专业:

  专业代码:                        授予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总体培养目标

  2.业务培养目标

  二、培养规格及实现路径

  (一)培养规格

  1.知识结构要求

  2.能力结构要求

  3.素质结构要求

  (二)培养路径

  三、主干学科

  四、核心课程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六、学制与学分要求

  七、授予学位

  八、培养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表

  九、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

  十、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按学期编排)

  十一、各学期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

  十二、本专业提供辅修的核心课程表

  十三、课内实验、见习安排表

  十四、集中实践环节内容及基本要求(此项要求首先用文字陈述集中实践环节的项目名称、时间、目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十五、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指学生参加的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包括各项科技活动、竞赛活动、资格认证、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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