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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0-19 17: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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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药学院双一流建设,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督导组由符合督导专家聘任条件的教育工作者、退休教师、在职教师、外聘专家与教师组成。根据在职情况分为专职督导和兼职督导。督导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人(兼职),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在任期间,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做适当的调整或补充。此外,督导专家原则上不能同时受聘校级和院(系部)级督导工作。

二、成员管理

(一)受聘药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专家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愿意为教学督导工作贡献力量。

2)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认识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能够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朴实谦和、工作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督导组成员因故不能履行督导职责应向督导组长请假。对于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督导职责者,由本人提出,督导组可对其提前解聘,并根据督导专家遴选条件及时进行人员补充。

三、工作职责与权利

(一)为了及时了解学院教育教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我院教学水平整体提升,督导组主要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

1)课堂教学督导。随堂听课,重点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纪律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通过多种方式与师生交流,了解和分析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并随堂反馈教学建议与听课评价。

2)实践教学督导。开展实验教学督导和实习督导。对实验教学准备情况、实验课运行过程、实验教学文件等进行督导,督促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开展实习基地学生实习过程、实习纪律督导,与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带教老师进行交流,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督导结果反馈至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和相关带教老师。

3)教风建设。对教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改力度、教学投入等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效果进行评价,着力帮助提高广大教师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4)教学改革。注重推动广大教师重视对教学理念和教学法的研究,重视对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课程体系的改革,重视素质教育方面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性的工作。参加每周三下午例行的集体备课和教学法研究、新开课和开新课试讲、教学竞赛、课程建设项目、教改项目的指导与管理。

5)学风建设。对学生课堂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等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效果进行评价,帮助学生树立热爱学习、坚持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

6)召开督导工作会。督导组成员需积极参加督导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了解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院系督导工作会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3次。

7)专项检查。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协助学院对教师教学文件的完成质量、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试卷批改和装订情况、毕业论文、教研室活动等工作进行检查,并给出指导性意见。

8)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权利

1)进入教室、实验室或其他教学现场听课和了解情况。

2)进入各实验中心开展实验教学督导,定期前往实习基地开展实习督导。

3)查阅和调阅教师的教学资料(包括:各种教学文件和试卷等);查阅与督导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4)就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与教学相关的问题向教研室、实验中心和相关教师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二次督导。

5)督导专家组成员在正常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及相关教师应积极配合,给予协助。

五、考核及经费保障

(一) 药学院负责对院系督导组每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每学年度工作的规范性、履行职责情况、工作达标情况。

(二)学院对督导组实行动态管理,如任期内考核不合格,学院可对其解聘。如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良好,任期结束后,可连续聘任。

(三)院系专职督导每人每月工作天数不得少于8天,听课次数不少于12 节次;兼职督导每人每月听课次数不得少于6节次。此外,应按学院督导工作安排,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四)院级督导补贴发放标准:(1)专职督导:每月根据实际督导工作量不高3000元,一年发放不超过8个月,不再支付额外费用。(2)兼职督导:按照每听一次理论课100元的标准统计报酬,实验课督导按照课时费标准报销,每次计1学时。专项检查根据教师的职称和工作量按照课时费标准计酬。(3)学年度考核优秀者(评优比例不高于10%),给予每人500元奖励。由学院提出预算列入年度教学经费预算。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起执行。

 

 

                                                                                              药学院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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