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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与纪检

通知公告

纪检工作

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 “端午”节日期间纠改“四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 作者:药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6-14 15: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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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端午”假期将至,为落实节日期间“纠风”工作的相关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公款吃请娱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私客公请,严禁进入私人会所参加吃请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活动。

2.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要求提供旅游活动。

3.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除工作需要外,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送礼品礼金等。

二、加强监督管理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警觉,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端午”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坚决铲除滋生蔓延土壤,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2.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对近期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开展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筑牢廉洁防线,以身作则,带头反对四风,发挥“头雁效应”。

3.纪检监察部门和各二级纪委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形式、新变化,加强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监督检查传导压力,抓早抓小,抓细抓常。

4.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9-38185022。

举报邮箱:jw@sntcm.edu.cn

           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抄送:各校领导。

各单位、各部(处室)。

  陕西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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